中化新网讯 为深入推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组织对《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4月17日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24条,相比《办法》增加3条,删除1条。
据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2017年实施,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践需要。部分条款与当前安全生产执法最新规定衔接不畅,亟须通过修订确保相关要求落到实处;有的地区对“规范执法”核心要义理解有偏差,借机“躺平”不作为,导致执法力度弱化等。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此次修订通过优化执法计划编制考量因素、完善重点检查对象内容范围、加强执法计划执行监督等,指导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聚焦执法检查重点,深化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效。
《征求意见稿》重点修订内容可分为4方面。
一是优化计划编制考量因素,实现一个计划统揽全部涉企监督检查。《征求意见稿》新增监督检查工作日范围,将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纳入其中。同时,调整其他执法工作日范围,将原其他执法工作日范围中的“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移至监督检查工作日,并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入企指导服务”纳入其他执法工作日范围。
二是完善重点检查企业范围和检查内容,提高执法精准性。《征求意见稿》优化了执法频次,对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部门一般应当在一个执法年度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删除了“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
三是依托“互联网+执法”等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托“互联网+执法”等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从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制定到现场检查等全流程线上执法、全过程线上监督。
四是加强对计划执行的层级监督,提升计划实施质效。结合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层级指导督促,包括调整计划报批程序、加强上级抽查指导等。
在4月22日应急管理部举行的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刘丽表示,近年来,应急管理部紧扣当前化工和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实际需求,落实事故教训吸取和发挥标准刚性约束...
近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京举行。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