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6月29日起,针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湖北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本次专项督察成立4个督察组,对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咸宁、恩施、神农架11市(州、林区)开展专项督察,督察进驻时间约两周。
专项督察将突出重点、较真碰硬,紧盯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清查准查实相关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察进驻期间,统一开通举报电话、上线网络举报专栏,专门受理群众反映的固体废物污染相关环境问题线索。
本次专项督察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优化督察流程,减少资料调阅,精简地方配合任务。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地方坚决杜绝督察期间搞“简单化”“一刀切”,各督察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督察纪律,确保圆满完成专项督察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生态环境法典》)已施行月余。这部1242条、超16.6万字的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
“去存量、控新增。”在日前生态环境部举行的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钟斌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概括为6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