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推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对全国法院2023年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从中选出45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并在网上发布。其中,一件化工工程领域的技术知识产权侵权案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蜜胺,即通常所说的三聚氰胺,一种重要化工原料。其先进制备技术专利只掌握在我国少数公司手中。其中,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采用加压气相淬冷法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系统技术秘密。同时,四川金象与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还共同拥有“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的发明专利权。而曾在四川金象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的尹某某,作为专利发明人之一,竟用此技术赚取非法收益。
原来,2011年,山东某化工公司为建造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线,与宁波2家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二者分别提供技术和施工设计。他们从尹某某处非法获取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请尹某某帮助修改相应技术图纸并给予高额报酬。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尹某某多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指导。从2014年4月试生产到2020年5月,这条生产线通过生产、销售蜜胺产品获取巨大利润。就在试生产之际,拥有上述技术专利权的四川金象与北京烨晶,共同提起专利侵权与技术秘密侵权诉讼。历经9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支持权利人的全部诉求,判令限期销毁侵权生产系统。侵权人全额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其中,专利案赔偿金额为1.2亿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判赔数额最高的专利侵权案;同时,技术秘密案二审赔偿金额达9800万元,是法庭继2021年“香兰素”案判赔1.59亿元后,再次针对技术秘密侵权作出的高额判赔。这场历经9年的艰难诉讼,终审获胜。
创新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利益,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本案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有效保护、平等保护,彰显了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理念。未来,知识产权转化为财富,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增长点,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仍任重道远。
致敬词
拨云见日,终审获胜,致你为保护创新树立一面旗!尊重创新,规矩绳墨,敬你是行业知识产权捍卫者!